时间:2017-12-18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山西省法学会2017年法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验收工作基本结束。课题评审坚持公正公平,遵循法学研究规律,把成果质量放在首位,重视培育青年法学人才成长的科研环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7月10日,省法学会发布了《2016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并采取邮件方式通知每一位课题主持人。截至2017年9月30日,共收到19项课题结项申请。其中,重点专项课题1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3项。
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法学会根据《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申请结项的课题成果先后组织了初步审核、专家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和复审,每份成果均由5名相关领域专家逐项打分并出具鉴定意见。综合各专家的评分和鉴定意见,12月15日,由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最终确定:鉴定等级为“优秀”的课题7项,鉴定等级为合格的课题11项,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1项。
经研究,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1项课题,课题组应当对课题成果进行修改,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提交。修改后的课题成果经再次鉴定仍不合格的,省法学会将最终作出“不合格”的决定,并通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主持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省法学会研究课题。
联系人: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李芬
联系电话:0351---3030090
附件:
山西省法学会2017年法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结果(点击下载)
山西省法学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