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2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近年来,福建省松溪县法学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努力为建设绿色崛起、后发赶超的新松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松溪县法学会深化普法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自“七五”普法以来,松溪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30余场次、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0余份,在微信朋友圈投放法律法规相关宣传信息10万条,营造了全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松溪县法学会还协同县司法局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其中,溪东乡古弄村坚持把民主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民主法治创平安,开拓创新谋发展”作为强村富民、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法开创农村致富道路,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给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目前,松溪县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达95%,现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8个、市级41个。松溪县法学会的这些工作,增强了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帮助农民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贡献了力量。
第二,松溪县法学会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松溪县法学会与县司法局合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松溪县法学会广泛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对全县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走访”,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较好地维护了松溪县的社会稳定。三年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松溪县法学会还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利用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管理平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定位手环定位系统,将互联网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进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管水平。目前,松溪县已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650人、安置帮教人员691人,他们全部得到了有效管控,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第三,松溪县法学会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松溪县法学会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公共法律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和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松溪县法学会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了9个法律服务站,在102个村、7个居委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在6个社区设立法律诊所,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法律指导员全覆盖。松溪县法学会还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不断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知晓率。三年来,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1141人次,群众来电1150人次,开展上门服务163人次,解决各类纠纷639件。为了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努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松溪县法学会开辟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土地承包、产品质量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松溪县法学会还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持续开展案件回访活动,逐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三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9件,援助639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17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