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7 来源:深圳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qsr
活动现场
11月24日晚,由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和深圳图书馆共同主办第四十八期“民断是非”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在深圳市图书馆五楼报告厅举行。
本次辩论会的主题是“公交车应不应该强制配备安全员?”。来自华南农业大学的正方辩论队认为应该强制配备安全员,理由有以下三点:首先,在人员密集的公交车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没有安全员及时处置,将会危及到全车人的生命安全;其次,城市公交的安检投入较少,强制配备安全员,能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最后,在行车过程中,安全员会在车内进行巡查,一旦发生纠纷,可迅速参与调解,避免矛盾冲突升级。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员还可以协助司机进行疏散乘客,正确引导乘客使用配备的安全系统进行自救。
来自菖蒲辩论协会的反方辩论队认为不应该强制配备安全员,理由有以下三点:首先,安全员不一定能解决现在公交车上的纠纷问题。根据暨南大学应急管理系发布的《危急生命周期三阶段理论》分析显示,危机前的预防监控才是重中之重。其次,强制配备安全员成本很高。最后,法律的保障才是根本,当务之急应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武器来保证公交车的安全。
15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组成大众评审团进行投票,最终以支持正方1票,支持反方13票,1票弃权的结果结束了辩论。在专家点评环节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王成明作为点评嘉宾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强制配备安全员是国家通过公权力来要求必须配备,不配备将承担责任。如果政府没有强制,企业自身愿意配备,是没有问题的。政府该管哪些事、不该管哪些事,应该做出合理安排,不是说想当然就运用强制手段。从政府、企业和个人角度来看:对于政府来说,可以加大财政投入;对于企业来说,就要保障公交安全,如设置隔离窗,也可以配备安全员;对于个人来说,要保证司机的充分休息时间,关注司机的心理,市民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人员合影